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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旅游局: 为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水平,推进导游文明诚信建设,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省旅游局对2006年度导游员年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州导游管理工作实际,州旅游局决定对全州导游进行全员培训及2006年度年审,现将培训年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06年12月以前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导游(含2006年12月新考合格的导游)及自愿参加的景区导游。 二、培训内容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 2.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旅游、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材资料;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导游专业技能及礼仪知识; 5.恩施旅游概览、恩施民族文化及民风民俗; 6.实践培训。(例如州内景点及新增景点的模拟讲解) 三、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授课和现场模拟讲解等。全州分两片进行,一片地点在巴东,巴东县域的导游参加;一片地点在恩施市,除巴东以外的县市导游参加。 四、培训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培训费(含资料费)150元。需要安排食宿的,原则上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 全州导游的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1日至3月7日,集中讲座3天,再以旅行社为单位实践培训3天。请第一片的参训者于2007年3月1日下午到恩施旋宫宾馆报到。巴东一片的导游于3月3日下午报到(地点由巴东旅游局通知)。 六、请需年审的参训者携带导游IC卡(未办理IC卡的携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予通过年审。 七、年审办法 1.由各旅行社组织本单位导游员或注册导游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撰写个人总结材料,按要求填写《2006年度湖北省导游人员年审登记表》,旅行社签署考核意见后在全州导游培训报名时集中送交州旅游局;兼职导游按要求填表后送交县、市旅游局签署意见后在培训报名时送交州旅游局。 2.州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的规定,对导游员2006年从事导游业务的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和参加培训情况进行审核,签署考评意见。考评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个等级。 八、望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把导游培训年审工作抓好抓落实。 联系人:许昌凤 蒋代伦 联系电话:8237638 表格下载:www.enshily.com 附:1.2006年度湖北省导游员年审登记表 2.市、州、林区2006年度导游员年审统计表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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