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了更准确地掌握海内外游客在四川地震灾区的情况,以便有效开展救援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内部明电(旅游明电18号)通知要求,现将清查四川地震灾区我省游客情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全省旅行社所组赴四川灾区的境内外游客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查清和报送在四川地震灾区的游客情况。凡是5月12日震前尚未确认离开四川地震灾区的境内外旅游团组均在报送之列。报送情况要以旅游团(含散客拼团)为单位,做到一团一报。对被困团组要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便于施救的相关信息。要特别注意所组境外旅游团组的行踪和伤亡情况。暂未查实所属旅行社有游客滞留灾区的市州旅游局也应执行“零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间报送统计表。
二、加强对灾区游客的动态跟踪和报告工作,严格按《灾区旅游团队情况统计》(湖北旅游网站首页可下载电子版)的内容清查和填报。5月14日16:00前第为一次报送时间。5月15日起各地每天报送两次。每天首次报送时间为11:00前,第二次报送时间为16:00前。各地旅游局要注意前后信息的动态衔接,跟踪每个旅游团队的行踪直至获救为止。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旅游局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督促有游客滞留灾区的旅行社总经理或指定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报送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迟报。接到重大伤亡和紧急情况信息,各地旅游局要迅速向省旅游局报告,不得拖延、误报。请各地旅游局于5月14日16:00前,将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一并报送省旅游局。
做好《灾区旅游团队情况统计》填报工作,事关游客人身安全和救灾大局,请各地旅游局务必以对游客负责,对救灾大局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及时、准确地掌握与报送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超
电话:027-87124696
传真:027-87124696 87124710
附件:灾区旅游团队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